其他情况:
采购包1: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8家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所示,中山市鼎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腾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最终得分相同,均为91.00分,排序并列为第三。根据招标文件第33页“四、中标候选人/11.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的要求,通过摇号机随机摇号的方式抽签选取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确认中山市鼎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抽签号为1、广东省腾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签号为2,评标委员会分别抽取后,以3:2的结果,最终确定中山市鼎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采购包2:
1.根据招标文件第6页“四、项目内容:/投标人可选择参与一个或以上的包组投标,但只可能成为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人(即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包组或全部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同一个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按采购包1和采购包2的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包组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如参加采购包2的投标,将不具有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的要求,盛弘(广东)餐饮有限公司已获得采购包1的第一中标候选单位资格,不具有采购包2的候选人推荐资格,由广东金麦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的8家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所示,中山市鼎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与广东省腾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最终得分相同,均为91.00分,排序并列为第三。根据招标文件第33页“四、中标候选人/11.1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的要求,通过摇号机随机摇号的方式抽签确定第二中标候选单位以及第三中标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确认中山市鼎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抽签号为1、广东省腾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抽签号为2。评标委员会分别抽取后,以5:0的结果,最终确定中山市鼎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广东省腾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候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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